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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三举措助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11-26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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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协作指导。按照“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指导责任主体对溯源的河流、涵闸和排涝站等设施出口进行分类整治,动态掌握整治工作进度,建立权责明确、制度健全、布局优化、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和部门协作机制,实现全市河流水质持续改善的目标。

明确整治标准。直接汇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河流水质应达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的通江河流,责任主体制定整治方案,限期整治达标。无水环境功能区,但现有水质已属于劣Ⅴ类的通江河流,责任主体识别超标原因,持续推进整治,确保水质达到受纳水体标准。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或现有水质已属于Ⅴ类水体的二级支流,责任主体制定整治计划,确保进入一级支流的水质得到改善。

动态规范监管。长江干流上涵闸、排涝站类排口实施分类监管,单站排水流量大于30m3/s的涵闸、排涝站,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单站排水流量小于30m3/s涵闸、排涝站列为一般监管对象。重点监管对象做到“一牌一码”,一般监管对象建立名录台账,实行动态监管。(程秀慧 章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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