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汛期,我市遭遇“雨情超历史、水情胜98”的特大洪水侵袭,全市46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3.72亿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上下全力以赴,抗洪救灾,池州市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枞阳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黄河东平湖工程局、安徽勤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煜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安徽万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家单位主动作为,组织抢险队伍,参加了城区江堤、白洋河堤、东至县杨墩站、贵池观前圩、青阳县圩口和石台县水库等较大抢险抗灾任务,有的公司还无偿提供抗洪抢险物资,为防汛抗洪工作作出较大贡献。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弘扬防汛救灾精神,经研究,我局拟对上述6家公司进行表彰通报。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市水利局人事教育科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66-2020795(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0566-2819171(市水利局人事教育科)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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