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报送2020年民生工程有关材料的通知》(池民生办〔2020〕20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2020年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工程目标任务
一是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开工的东至县尧渡河香口圩段、贵池区九华河观前圩段、大通河双丰段、大通河庆丰~跃进段、九华山风景区九华河拥华段、青阳县七星河丁桥和木镇段6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二是重点易涝区排涝站工程。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贵池区木闸河站(一站、二站)、天生湖站(一站、二站)、东至县尧渡二站、有庆圩香隅站、石台县新城区新城防站5处排涝泵站工程;东至县广丰圩新河口站开工建设。
三是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20年12月底,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工建设,并完成投资计划的80%。
二、项目的投入情况
(一)项目立项
1.立项审批情况
池州市2020年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工程项目均列入《安徽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实施方案项目清单》范围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均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由省水利厅或市水利局批复。
2、绩效指标落实情况
根据市民生办要求,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池州市2020年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实施办法》(池水利办〔2020〕44号)各项工程设有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明确。
(二)资金落实
池州市2020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考核项目总资金640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395元,省级资金15268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2372万元,各级资金满足施工进度。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总投资17141万元:2019年续建项目6个,总投资17141万元,其中:省级6506万元,地方投资10635万元。
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46426万元:2019年5座排涝站,项目总投资3904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3095万元,省级7204万元,地方投资18744万元。2020年新开工1座排涝站,项目总投资738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832万元,省级1558万元,地方投资2993万元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5座):总投资46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68万元。
三、项目过程情况
(一)项目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切实开展做好2020年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工程各项工作,各工程项目法人制定了工程建设单位职责等制度。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成员严格执行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操作。
2.项目“四制”执行情况
一是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我市根据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工作的通知》(皖水基[2012]29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专业化管理的要求,集中组建项目法人。
二是规范招标投标管理。严格执行市发改委印发的《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要求,做到“应进必进”;严格执行省水利厅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招标示范文本(2018年版)确保招标的合理性和公平性。2020年民生工程考核项目全部进入池州市以及东至、石台、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没有出现应招标未招标现象。
三是加强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以合同管理为核心做好建设管理工作,严格按合同管理有关规定与参建单位签订了合同,督促参建单位按合同约定的管理人员要求配备,对关键岗位人员在岗情况进行考核,监理单位按要求配备总监和现场监理,设计单位根据需要派驻设计代表,及时解决设计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水利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主体工程方可开工建设,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将开工情况进行书面进行备案。
3、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成立了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承担面上重点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任务,石台水利部门内设机构承担质量安全监督任务。工程建设建立“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开工前组织制定了工程建设质量检查制度,并按规定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在工程施工中,及时开展质量检查和抽检,进行质量评定,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目前未发生一起质量事故。
4、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均建立了健全的安全责任制度和保证体系,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首要工作来抓,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要做好安全防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纠正,确保施工安全。度汛项目制定了安全度汛应急预案,开工前按规定办理安全督查手续。
工程验收情况
按照省水利厅下达的竣工验收计划,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组织验收,单位工程、主体工程完工后及时验收。竣工验收前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质量抽检,重要隐蔽工程和水下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阶段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续建的6条中小河流项目和5座泵站已单位工程验收。
资料报送情况
按照市民生办要求及时提供资料;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报送相关资料。
(二)财务管理
工程项目法人均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设立了专项账户,严格资金拨付和审批手续,按项目单独核算,做到各级资金专款专用。
四、项目产出情况
(一)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投资控制率
池州市2020年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民生工程考核项目严格按照工程批复和投标文件、合同内容进行建设,6处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完成投资计划99%,5处续建排涝泵站项目完成投资计划96%,东至县广丰圩新河口站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项目投资控制率满足要求,建设任务基本完成。
(二)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达标、安全情况
池州市2020年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民生工程考核项目,工程能及时开工建设,工程满足度汛形象进度要求,按时序进度要求,满足中央、省级进度要求。项目实施完成后工程建设质量合格,工程外观质量良好,单元工程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均未发生过一起安全事故。
五、项目效果情况
(一)经济和社会效益
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工程的实施,恢复河道功能、提高防洪除涝能力、新增灌溉面积、增强灌溉及供水保障程度,小型水库病险水库消除安全隐患等方面,达到预期目标。提高了当地防洪和排涝标准,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工程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防洪效益为防洪保护耕地16万亩、人口15万人及重要基础设施。
(二)生态环境效益及可持续影响方面
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工程的实施,改善了农村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环境及恢复河流生态健康等,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的目标。项目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划定管护范围,做好建后管护准备工作,当地民众对工程建设的满意度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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