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生办:
根据市民生办《关于报送2020年民生工程有关材料的通知》(池民生办〔2020〕20号)及《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水农函〔2019〕808号)要求,现将池州市20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根据2020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建设42处,其中贵池区22处,东至县7处,青阳县13处。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补助763万元,县级配套2037万元,工程受益人口5.2万人。截止12月底,工程已全部完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通过该项目实施,我市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截至2020年底,我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4%,超过“十三五”既定目标任务。
(二)工作举措。一是压实责任,推进年度项目前期工作。认真研究相关政策,逐年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将每项工作细化分解,将具体责任和要求落实到岗到人,并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在项目申报上下足功夫,指导各地及早做好项目设计、审批、投资计划下达、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多次召开全市农饮工作调度会,进行市县沟通对接,积极推进项目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编制工作,确保前期工作及时完成。同时,调整池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副市长为组长,各县区、市直相关单位为成员,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二是多方筹集,努力做好农饮建设资金保障。抓好项目投资计划落实执行,及时将各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中央预算内投资分解下达到各县。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督促各地落实县级规划配套资金,鼓励县区申请政策性金融贷款,加强整合涉农资金和扶贫资金,统筹用于农饮工程新建、改扩建以及改进工艺、更换设备、信息化改造等;2019年以来争取省以上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共811万元,实施农饮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不断改善供水水源、提升供水水质、提高供水保证率。三是紧盯目标,有序推进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格控制时间节点,加强现场监督检查,适时开展工程建设,开展招投标、材料采购、施工进场等复工开工准备工作,建立全市农饮工程建设进展月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各地项目进展情况。落实工程“六制”管理, 按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参照有关技术规范,强化项目建设管理,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检查,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和督导,对发现问题以“一县一单”形式及时将馈给有关县区,并安排专人跟进督促,增加施工班组,全力推进工程建设。四是加强监管,进一步提升工程运行管护水平。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向每户贫困户派发供水服务卡,建立供水工程“三个责任”公示牌,方便贫困群众及时拨打抢修电话解决饮水问题,实现“有名”到“有实”的转变;狠抓水质达标,建立健全三级水质检测监测体系(即各乡镇水厂自检、县级巡检、卫健部门监测)。将水质监控贯穿于每一个生产环节,对出厂水、末梢水每月进行检测和质量监控,确保农村居民都能喝上放心的自来水;加大对山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消毒设施配备升级改造,优化水处理工艺,完善净化、消毒设施配备,实现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消毒措施全覆盖。5月份举办为期6天的农村规模水厂水质化验培训班,组织全市43名农村规模水厂化验人员集中培训。采取基本理论加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对水质检测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检测方法等进行授课,切实提升了水质检测人员技能水平;推进水费收缴。为强化水费收缴,提高群众节约用水意识,促进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2019年以来,按照要求对全市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进行全面定价收费。截至目前,全市80处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已全面定价和收费,水费收缴率达95%;853处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定价和收费,水费收缴率达95%,已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工作。贵池区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城市供水管网延伸覆盖秋江等街道;东至县新建张溪水厂等,实现乡镇联网并网;青阳县依托县城水厂向周边乡镇延伸;石台县推进区域供水规模化。二是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继续严格落实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三个责任”,发挥“三项制度”重要作用,做好农饮工程中央维修养护经费项目实施等工作,确保每处供水工程有人管,长受益,切实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三是狠抓农村饮水水质达标工作。不定期与卫生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督促供水单位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完善水处理工艺,做好县级水质巡检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进一步规范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四是继续推进水费收缴相关工作。到2021年底,全市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行全面收费,水费收缴率达95%以上。五是大力推进农村水厂标准化管理。按照《池州市农村规模水厂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联合卫健、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农村水厂进行全面检视整改,提高供水服务水平。
二、项目评分情况
(一)市级自评情况
根据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项指标绩效结果,结合我市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自评得分100分。
(二)分项情况
1. 投入(满分17分,自评得分17分)
(1)项目立项(满分13分,得分13分)
1)目标考核(满分2分,得分2分)
我市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具体见《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单位职能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池政秘〔2020〕120号),自评得2分。
2)责任书签订(满分2分,得分2分)
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均签定了《2020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自评得分2分。
3)制度建设(满分4分,得分4分)
市级印发了《池州市村镇供水管理暂行办法》、《池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各县(区)政府也先后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9〕37号),2019年,市级及各县(区)政府均制定出台了《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自评得分4分。
4)计划下达(满分2分,得分2分)
各县(区)都将年度计划的通知下达项目法人,将年度投资计划分解至单项工程,具体指出各项工程人口指标、贫困村情况和工程投资等情况。自评得分2分。
5)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审批(满分3分,得分3分)
各县(区)根据县级农饮“十三五”规划,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于年初完成了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2020年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确定项目点供水工程类型,明确解决不安全饮水人数,实行台账管理。县级水利部门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实施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编制单位符合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内容完整。发改部门及时根据审批权限对县级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自评得分3分。
(2)资金落实(满分4分,得分4分)
6)市县资金配套(满分4分,得分4分)
根据农村饮水“十三五”规划目标分解金额统计,“十三”五以来,各县(区)及时配套建设资金,总配套金额超过了规划目标金额。自评得分4分。
2. 过程(满分59分,自评得分59分)
(1)建设管理(满分19分,得分19分)
7)四制执行(满分4分,得分4分)
通过走访和抽查,重点工程和乡镇项目均履行了公开招投标手续,与各建设主体签订了合同,明确了管理责任,项目建设符合合同要求。所涉及项目,按照工程规模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度。未发现“四制”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自评得分4分。
8)管材检测(满分2分,得分2分)
各县(区)农村饮水工程管材进入施工现场前均按规定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了检测并出具了管材检测报告,各项指标均检测合格,自评得分2分。
9)施工质量(满分2分,得分2分)
通过抽查,各县(区)今年农饮项目建设符合工艺标准,配套设施齐全,净水构筑物尺寸达到设计要求,未发现配套设施不全或有质量问题等情况。自评得分2分。
10)入户安装(满分2分,得分2分)
通过现场查看村民自来水安装情况,自来水入户管道和水表井均安装规范,户外管道均采取保温措施。自评得分2分。
11)水处理设施(满分2分,得分2分)
通过抽查,各县(区)农村水厂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没有发现未安装或安装后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自评得分2分。
12)入户费收取(满分2分,得分2分)
通过走访群众,各县(区)均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入户费,没有超过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贫困户未收取入户费,非贫困户入户安装费用不超过300元。自评得分2分。
13)工程安全生产(满分2分,得分2分)
各县(区)今年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未发生一起一般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自评得分2分。
14)竣工验收(满分2分,得分2分)
各县(区)“十三五”以来的已建工程已按规定完成竣工验收并出具了竣工验收鉴定书,办理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自评得分2分。
(2)资金管理(满分10分,得分10分)
15)资金使用(满分3.5分,得分3.5分)
通过查看各县(区)农村饮水工程专户账,抽取部分工程和部分金额较大的支出进行查看,工程均按照合同规定,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价款,工程款的结算均使用银行转账或申请财政支付等形式进行支付,未发现有大额现金支付工程价款,白条入账或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的情况。自评得分3.5分。
16)财务管理(满分4.5分,得分4.5分)
各县(区)项目法人均建立了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制定了工程结算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项目法人均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分项目单独设账并进行会计核算;各县区农村饮水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均已进行竣工决算审计。自评得分4.5分。
(3)运行管理(满分26分,得分26分)
17)水源保护(满分2分,得分2分)
我市农村千吨万人以上供水工程全部划定了水源保护区并设有水源保护区的公示牌;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已全部划定了水源保护范围。自评得分2分。
18)水质检测(满分2分,得分2分)
通过走访调查,各县(区)千吨万人以上规模水厂配齐了水质化验室及检测人员,按规定开展日检9项工作。各县(区)均建立了水质检测中心,部分县(区)委托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签订有委托或购买服务合同,正常履行行业检测职能,并且检测项目及成果质量符合规定。自评得分2分。
19)专管机构(满分3分,得分3分)
各县(区)均由当地政府批准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设在区县水利局。自评得分3分。
20)维修养护基金(满分4分,得分4分)
各县(区)均出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设立有维修养护基金并在当年安排了县级财政资金予以补助。今年市水利局安排8万元委托池州供排水公司对各地规模水厂和部分小型工程进行了水质检测。自评得分4分。
21)规范化管理(满分3分,得分3分)
我市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均落实了管理单位和人员,按规定进行净化消毒和日常管护;规模水厂均建立了管理制度,依法办理了取水许可证,在水源保护区域设置了警示牌。水厂内保持环境整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有专人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实行24小时供水,能满足用水户需要。今年我局印发了《池州市农村规模水厂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各供水单位按照实施细则加强运行管理,不断提升供水服务水平。今年8月份,东至县龙江水厂获水利部全国示范化水厂称号。自评得分3分。
22)供水监管(满分4分,得分4分)
各县(区)根据农饮工程供水单位管理考核办法对供水单位运行管理情况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并定期通报上一年度供水单位考核评价结果,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各县(区)均设立了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邮箱,千人以上的水厂均设立了服务电话,已在政府网站公示。自评得分4分。
23)水价及优惠政策落实(满分4分,得分4分)
各县(区)均出台了两部制水价政策文件,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各县(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优惠政策的文件,落实了相关用电、用地、税收优惠政策,大减轻了供水企业和用水户的负担。自评得分4分。
24)供水应急预案(满分2分,得分2分)
各县(区)水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各规模水厂均制定了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报各县区水利部门备案。自评得分2分。
25)信息化技术应用(满分2分,得分2分)
各县区均能按时填报水利部、省级农村饮水安全信息管理系统;规模水厂均使用了自动化监控系统,今年贵池区建成区级农饮信息化平台。自评得分2分。
(4)日常管理(满分4分,得分4分)
26)宣传培训(满分2分,得分2分)
我市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多次被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媒体等进行报道;市级今年组织了农村规模水厂水质化验员培训班,共43人参加培训。自评得分2分。
27)材料上报(满分4分,得分4分)
各县(区)均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资料,自评得分4分。
3. 产出(满分14分,自评得分14分)
(1)目标完成(满分13分,得分13分)
28)任务完成(满分4分,得分4分)
截至目前,我市42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全部完工验收并投入使用;2020年中央财政维修补助项目已全部完成。自评得分4分。
29)自来水普及率(满分2分,得分2分)
根据《安徽省“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到2020年我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计划目标为93%。2020年我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4%,达到了“十三五”规划要求。自评得分2分。
(2)供水水质(满分8分,得分8分)
30)水质达标率(满分8分,得分8分)
从市卫健部门了解,今年我市农村供水工程全年供水水质达标率为97.4%。我市设计供水规模3000m/d及以上的农村供水工程已全部取得卫生许可证。自评得分8分。
4. 效果(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31)入户情况(满分4分,得分4分)
通过实地走访当年实施的工程受益村,共走访10户群众了解受益情况,各地群众均接通了自来水,群众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满意度普遍较高。自评得分4分。
32)用户满意度(满分6分,得分6分)
各县(区)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从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用水保证率及水价和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调查,用水户满意度为100%;今年我市农饮工程不存在停止运行、长时间停水、供水水质问题等情况。自评得分6分。
(三)对县区评分情况。
综合督查检查及日常工作情况,评定各县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绩效评价结果为:贵池区:99.72分;东至县:99.04分;石台县:99.32分;青阳县:99.70分。各县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
县区名称 |
投入 (17分) |
过程 (59分) |
产出 (14分) |
效果 (10分) |
总得分 |
|
贵池区 |
17.00 |
58.90 |
13.82 |
10.00 |
99.72 |
|
东至县 |
17.00 |
58.70 |
13.84 |
9.50 |
99.04 |
|
青阳县 |
17.00 |
58.70 |
14.00 |
10.00 |
99.70 |
|
石台县 |
17. 00 |
58.70 |
13.62 |
10.00 |
99.32 |
特此报告。
2021年1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