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池州市水利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来源:池州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01-26 09:30
字号:默认超大

   


第一部分  2021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事项及执法人员概况

二、具体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一部分  2021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事项及执法人员概况

行政执法主体:池州市水利局

授权执法组织:池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权责事项:1. 指导全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协调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 承担水利立法协调、后评估、清理、解释等工作,承办有关部门起草的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答复工作;3. 组织综合性和重大水利政策的研究拟订,组织编制水利政策研究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4. 指导水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事纠纷预防调处工作,协调和裁决跨设县区水事纠纷;5. 组织指导并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水政监察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水利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6.承担市级审批和流域机构审批取水户的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费等规费的征收管理有关工作;7. 指导全市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组织拟订水利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8.承担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含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局直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

执法人员概况:市水利局在岗执法人员64人,持安徽省执法证人员66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7人。

二、2021年度具体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51宗,予以许可51宗,其中水土保持许可27宗;取水许可10宗;规划许可11宗;防洪治理项目许可1宗;涉河项目许可2宗。

2.本部门2020年度51宗行政许可均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43宗,罚款金额共计694万元,没收违法财物245.93万元。

2.本部门2021年度43宗行政许可均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21年度因殷某在规定时间内不缴纳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起。

2.本部门2021年度1宗行政强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行政裁决行为。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21年度开展行政检查400余次。

2.本部门2021年度400宗行政检查均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给付等其他行政行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池州市水利局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51

51

51

0

0

 填表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二

 

池州市水利局2021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

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宗)

罚没金额(万元)

43

43

10

0

0

0

0

0

43

939.93

 

 

 

 

 

 

 

 

 

 

 填表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

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

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

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三

 

池州市水利局2021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0

0

0

0

0

1

1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池州市水利局2021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行政确认

行政裁决

行政检查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次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涉及金额

(万元)

次数

宗数

114

414.88

0

0

0

400

0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 “行政确认次数”、“行政裁决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决定的数量。

3.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4.“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