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报道 > 水利行业监督曝光台 >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意见(东至县龙泉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上游段Ⅱ期、 中游段、下游段))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8-23 09:00
字号:默认超大

2024年8月22日,市水利局对东至县龙泉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上游段Ⅱ期、 中游段、下游段)进行了夏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检查意见如下:

1、未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未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2、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未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3、进场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标段、三标段)。

4、未编制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使用计划(一标段、二标段)。

5、施工现场危险部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施工机械未见专人指挥。(一标段)

基于上述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局要求立即整改,并于一周内书面向我局反馈整改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