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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30日,市水利局对青阳县山阡里水库建设工程(一期)进行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检查意见如下:
1.施工现场危险部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部分运输车辆未进行查验即投入使用。
3.未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4.施工单位进场人员三级教育培训学时不足。
基于上述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局要求项目法人立即牵头组织整改,限期五日整改完毕,并于一周内书面向监督机构反馈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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