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河长办《关于全面推进2024年度省级和市级幸福河湖建设的通知》(池河长办函〔2024〕3号)、《安徽省幸福河湖评价标准(试行)》和《幸福河湖评价导则》(DB34/T 4493-2023),经县级自评、市级复核,拟确定贵池区秋浦河梅村镇段等4条(个)河湖为市级幸福河湖。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1日。
联系部门:池州市河长制工作处
电 话:0566-2819793
电子邮箱:czhzz793@163.com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
2024年度市级幸福河湖拟公示名单
序号
县(区)
河湖名称
河段范围
1
贵池区
秋浦河
矶滩乡与梅村镇交界处至梅村镇与殷汇镇交界处
2
东至县
跃进水库
全湖区(官港镇)
3
石台县
清溪河
七都镇黄河村石台黟县交界处至七都镇黄河村东坑口
4
青阳县
狮山河
丁桥镇明塘水库坝下至丁桥镇青山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