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第6号省级总河长令发布后,池州市闻令而动,迅速传达部署、深入排查问题,全面落实清理整治工作。
一是及时部署调度。12月14日,市级总河长、市委书记朱浩东和市长贺东先后对落实省级总河长6号令作出批示,提出工作要求。12月18日,两位总河长共同签发第9号市级总河长令,动员部署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12月19日,市级副总河长、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会议,就该项工作专题部署调度。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印发全市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实施方案,分时段明确排查整治工作任务,细化河长办、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压紧压实各县区、集中区、开发区、风景区等属地党委政府排查整治责任,一体推进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三是深入排查点位。各地各部门以令为号,通过签发本级总河长令、召开会议、巡河调研等方式,全面部署落实清理整治工作。通过遥感影像比对、无人机+人工巡查等手段,组织对全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的58条河道内阻水片林、高秆作物、围堤等点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目前巡查河道约650公里,排查点位200余个。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总河长令部署,按照清理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建立阻水问题清单,明确整治措施,限期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确保全市河道行洪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钱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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