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报道 > 水利行业监督曝光台 >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意见(青阳县木镇片区排涝能力提升(木镇二站)工程)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1-06 14:58
字号:默认超大

2025年1月3日,市水利局对青阳县木镇片区排涝能力提升(木镇二站)工程进行了第四季度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检查,检查意见如下:

1、施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均未制定;未做施工期的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分级评价。

2、本工程大部分脚手架未按照《池州市水利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通知》采用盘扣式脚手架搭设,局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不合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泵室局部模板支撑体系与脚手架外架相连,局部盘扣式脚手架与扣件式脚手架混用,临时通道搭设不合规,泵室脚手架外架立杆基础不稳且积水严重等。

3、本工程箱涵等部位的模板支撑系统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及时编制并组织专家论证。

4、现场临时用电不合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级配电箱未设置消防设施,二级配电箱内设插板(未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三级配电箱存在“一机多闸”,配电箱均无责任人信息、电路系统图,电缆埋地深度不足且未穿管保护等。

5、局部临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