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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全面推进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3-22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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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总河长第6号令发布后,池州市闻令而动,迅速传达部署、深入排查问题,全面开展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全面部署调度。市委书记朱浩东和市长贺东两位总河长共同签发第9号市级总河长令,动员部署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并先后对清理整治工作作出批示,提出工作要求。市级副总河长、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调度会议,就该项工作专题部署推进。市河长办及时印发清理整治实施方案,分时段明确排查整治工作任务,细化河长办、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压紧压实各县区、集中区、开发区、风景区等属地党委政府排查整治主体责任,一体推进清理整治工作。
       深入排查问题。各地各部门以令为号,通过签发本级总河长令、召开会议、巡河调研等方式,全面部署落实清理整治任务。采取遥感影像比对、无人机+人工巡查等手段,组织对全市河道内阻水片林、高秆作物、围堤等点位进行两轮摸底排查,共排查碍洪问题11处,其中片林7处、围堤4处,建立阻水问题清单。同时,市河长办委托第三方结合国土空间三调数据,重点对全市水普名录内的58条河道内阻水片林、高秆作物、围堤等点位进行遥感解译,排查疑似碍洪问题31处,交办相关县区进一步复核阻碍河道行洪情况。
       迅速清理整治。针对排查发现的11处碍洪问题,相关县区河长办会同水利、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成员单位,分类制定清理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完成时限、责任河长及水行政部门责任人,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各地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河长负责、河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迅速开展问题清理整治,全面落实整治措施,严格整治标准。截至目前,11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累计清理阻水片林10100平方米、拆除围堤2610米。
      下一步,池州市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总河长令部署,统筹防汛检查、河湖“清四乱”等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加强问题整治情况抽查复核,确保全市河道行洪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钱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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