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6-16 19:00
字号:默认超大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全省有 75 个县(市、区)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要求编制节约用水专业规划”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全省有 75 个县(市、区)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要求编制节约用水专业规划。

二、整改实施主体

池州市水利局

三、重点措施

落实《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按照条例要求完成节约用水专项规划编制。

四、目标任务

完成县(市、区)节约用水专业规划编制。

五、完成时限

2025 年 6 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事项涉及池州市贵池区、石台县未完成节约用水专项规划编制问题。

1.2024年7月,贵池区组织相关单位编制《贵池区节约用水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9月21日我局组织省级专家对《规划》进行审查,并形成了专家审查意见,11月,贵池区水利局将《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区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与建议,根据相关部门反馈修改意见进行了完善,于12月20日通过了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2025年5月,区政府召开第九次贵池区国土空间规划及土地利用专题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贵池区节约用水专项规划》。

2.石台县水利局成立整改工作专班,于2024年8月组织相关单位编制《石台县节约用水中长期规划(2025-2035)(送审稿)》(以下简称《规划》),2024年10月26日,我局组织省级专家对《规划》进行审查,2025年4月,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组复核通过后,形成《规划》报批稿。2025年5月12日,先后征求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科工局等18个相关单位的意见,并于2025年5月21日经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了《石台县节约用水中长期规划(2025-2035)(报批稿)》,经会议研究后于2025年6月6日印发实施。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水利厅节水调水处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128115

电子邮箱:ahsjsds@163.com


2025年6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