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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省级总河长第九次会议精神】池州市召开市级总河长第九次会议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7-11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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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池州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朱浩东主持召开市级总河长第九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省级总河长第九次会议精神,听取全市2024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各县区、园区总河长和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作书面述职。

会议强调,要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坚决扛起管水治水护水政治责任,持续抓好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安全保障,全面提升河湖治理保护水平。要加强雨情水情预报预警,落实落细重点领域防汛措施,做好防汛应急准备,确保安全平稳度汛。

2024年以来,池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全市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境内25个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城市水质指数排名全省第2位,秋浦河、平天湖、升金湖等地良好水生态环境多次亮相央视等媒体平台。贵池区棠溪镇构建“一员制”的基层河湖管护做法,入选水利部2024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市级总河长先后巡河调研13次,签发市级总河长8号、9号令,部署开展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和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态清零河湖库“四乱”问题563处,阻水片林等碍洪问题11处。实施尧渡河水利部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建成省级幸福河湖25处,市级幸福河湖6处。持续健全县域河湖管护体系,试点网格化、“一员制”、物业化外包服务等做法,多元化构建基层一线河湖管护队伍,选聘专兼职护河员1007名,常态化落实基层河湖日常巡查、保洁、清障等工作。

下一步,池州市将全面贯彻落实省级总河长第九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在保障水安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上持续发力,一以贯之推动河湖长制“六大任务”落实,持续提升河湖长制工作质效,为建设山水秀美的生态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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