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6日,市水利局对青阳县姚圩和合心圩排涝站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湖北路达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了标后履约专项检查,检查意见如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和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11月24日-12月23日的监理巡视记录无巡视人员签字,11月和12月的监理日志无监理工程师签字。
3、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表格未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L631-2025规范执行。
4、未审查施工单位劳务分包单位资格,未组织运输车辆的进场验收,未审核安全生产措施费。
5、未提供安全风险管控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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