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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9日,市水利局对九华山风景区天池水库新建工程进行标后履约检查,检查意见如下:
施工总承包单位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安全员应到3名,现场实到1名,另有2名安全员赵思佳、刘明未到岗履职,且未履行请假手续。
基于上述存在的人员到岗履职问题,我局要求项目法人立即牵头组织整改,限期7日整改完毕并书面向监督机构反馈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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