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池州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水重要论述,以河湖长制为抓手,立足滨江滨湖、山水相依的市情,构建全域管护体系,破解河湖治理难题,实现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的质变,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治水答卷。长江池州段水质稳定达到Ⅱ类,主要河湖水质保持优良,城市水质指数稳居全省前列,全市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一是顶层驱动,锚定“领治”主轴。以总河长令为牵引,辅以总河长会议、专题会议等机制,构建“一令多会”决策体系。累计发布总河长令10个、召开总河长会议9次,明确年度工作要点,部署“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河道采砂、长江“十年禁渔”等专项整治行动,筑牢河湖管护组织保障。
二是多维感知,提升“联治”效能。统筹河湖长巡查、部门日常监管、社会公众监督、遥感监测四维发力,推动问题发现从“单一管控”向“系统治理”转变。四级河湖长巡查处置问题1.7万余个,按季度遥感监测发现问题1500余个,12345热线等渠道受理公众投诉1800余个,实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三是靶向施策,打造“善治”典范。坚持问题导向,滚动编制实施“一河(湖)一策”,建立河湖管护问题、任务、措施、责任“四张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护措施,精准整治长江池州段越线光伏1万平方米增量问题,先后破解秋浦河、尧渡河、天生湖历史矮围,以及九华河、白洋河管理范围房屋建筑等历史遗留难题。
四是网格迭代,夯实“共治”基础。整合水管员、护林员、城乡环卫一体化等资源,构建“河湖长+护河员”网格框架,划分管护网格2128个,按照“县级统筹、乡镇聘用、村级监督”模式,选聘专兼职护河员1007名。深化“河湖长+检察+警长”“省地联保”“建管协同”“联合河湖长制”等联动机制,壮大“河小青”“清溪姐姐”“民间河湖长”等志愿服务力量,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十年来,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显著:2022年荣获国务院督查激励表彰,2018至2022年连续五年获得省政府督查激励表彰。秋浦河(石台段)入选第二届全国“最美家乡河”,贵池区棠溪镇“一员制”的基层河湖管护做法入选2024年水利部典型案例,东至县尧渡河纳入2025年水利部幸福河湖建设计划,累计建成31条省级、11条市级幸福河湖,河湖管护成效显著。市河长制办公室、石台县水利局分别获评全国和安徽省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3名乡级河长获评全国和安徽省“优秀河湖长”,1名村级河长获评“安徽省十大河湖卫士”,1人获评安徽省河湖长制先进工作者。
下一步,池州市将坚持强化河湖长制,聚焦现代水网建设、生态保护修复,补齐治理短板,凝聚管护合力,让每一条河流清澈见底、每一片湖泊碧波荡漾,为建设生态强市、打造绿色转型示范区筑牢水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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