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水规计〔2012〕47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皖政〔2017〕123号)等文件要求,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开展广泛的调查,充分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为此,本公告将池州市九华河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方面的意见以及防范、化解各类潜在风险的措施与建议。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池州市九华河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委托代建单位建设
建设地点:池州市境内。
建设规模:九华河观前圩~入江口,长约9.3km。
主要建设内容:1)对郭港圩段堤防进行达标整治。2)结合工程管理需要新建防汛道路。3)对工程河段进行清淤。4)新建九华河蓄水闸1座。5)对河道两岸护坡进行新建或拆建,常水位以上表土裸露部位采用植物防护。6)在保证九华河防洪行洪安全的基础上,根据地形条件,选择局部河段进行景观提升建设。
总投资:30517.05万元。
项目建设必要性:池州市九华河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是落实《池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对工程河段实施堤防达标、清淤、护岸护坡、控制建筑物、防汛道路等工程,具有直接的防洪效益,是保障居民安居乐业的民生工程,为地区开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防洪安全保障。
二、征求公众意见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意见。项目周边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本项目评估主体或受委托评估单位反映。
三、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方式及截止日期
公示期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5:30)等方式向评估主体或受委托评估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日期为2023年03月24日至2023年04月07日(共10个工作日)。
四、相关联系方式
(一)评估主体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池州市水利局
联系地址:池州市清风西路121号
联系人:李 工
电话:0566-2819078
(二)受委托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池州市长江路与百牙路交界处汇安楼6楼
联系人:吴 工
电话:18260091530
邮箱:934253852@qq.com
池州市水利局 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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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4日至2023年04月07日(共10个工作日),我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池州市九华河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调查意见。截至4月7日,未收到反馈意见。